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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 本站發(fā)布時間:2022年06月27日 收藏

  各市、州、縣農業(yè)農村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計財〔2021〕8號)和《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計發(fā)〔2021〕13號)要求,為提升風險防控技術化手段,我省擬對部分機具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三合一”辦理,即機具出廠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維碼并安裝在機具銘牌位置、加裝能夠對機具進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終端并將數據上傳到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通過手機APP能夠掃描機具身份二維碼辦理補貼。實現二維碼、北斗定位終端及物聯網和手機APP等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管理的有力支撐,推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農,為農機購置綜合補貼的開展探索經驗?,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時間

  (一)實施范圍。納入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方式辦理的機具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油菜籽收獲機、青(黃)飼料收獲機、四輪乘坐式插秧機、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等品目或檔次的機具。

  (二)實施時間。自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在我省申請購置與應用補貼的機具必須具有二維碼標識,前置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并將數據上傳到我省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否則無法辦理補貼。

  二、有關要求

  (一)生成農機二維碼

  1.生產企業(yè)免費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nj2wm.com),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自走式機械還應添加發(fā)動機編號、發(fā)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機具二維碼標識。

  2.機具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用二維碼編碼規(guī)則》(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以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以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

  3.生產企業(yè)在產品出廠前,要通過二維碼系統配套的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是否能夠正常讀取,因不能正常被讀取二維碼信息影響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yè)負責。

  (二)前置安裝北斗定位終端

  1.農機生產企業(yè)要在機具出廠銷售前安裝好北斗定位終端,北斗定位終端要滿足統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協議要求(詳見本通知附件3),確保數據能夠穩(wěn)定上傳到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上。

  2.機具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后,要在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中將北斗定位終端設備編號(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機具二維碼身份證一一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

  3.生產企業(yè)或為生產企業(yè)提供北斗定位終端配套的企業(yè),可以免費使用農機物聯網開發(fā)者平臺(http://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yè)可在物聯網開發(fā)者平臺或二維碼配套APP上,查看機具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因北斗終端不能正常上傳數據,影響用戶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yè)負責。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5110247163;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519101222;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APP技術支持電話:18610968177?! ?ensp;

  附件:1.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使用說明書

  2.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編制規(guī)則

  3.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系統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版本V2.0.0)

  4.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北斗定位終端硬件說明

  5.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三合一”辦理操作方式流程說明

湖北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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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t.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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