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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開展2019年度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作者:吉林省農業(yè)農村廳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9年09月09日 收藏

廳〔2019〕47號

  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吉林省農業(yè)農村廳吉林省財政廳中國民用航空吉林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吉農機發(fā)〔2018〕8號)精神,現就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自主投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和條件

  僅限于電動單旋翼、多旋翼遙控飛行植保機(納入適航管理的除外),面向全國企業(yè)自愿投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試點生產企業(yè)條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yè)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jiān)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要求已直接或間接接入無人機云交換系統(tǒng);

  2.擁有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guī)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fā)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

  3.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4000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

  4.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相應的研發(fā)、設計、生產能力以及售后服務能力,在我省至少要設立2個售后服務中心。

  5.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yè)或法定代表人;產品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guī)通報數據庫。

  (二)試點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及以上;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大飛行半徑不超過1500米;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yè)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tǒng)軟件、作業(yè)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yè)系統(tǒng),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yè)飛行可識別、可監(jiān)測、可追查;

  6.固定標有永久性產品銘牌和****身份標識編碼;

  7.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二、投檔時間

  投檔時間: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

  三、投檔流程

  (一)企業(yè)申報

  申報企業(yè)在“2019年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系統(tǒng)”中填報資料并報送紙質材料,截止日期為9月12日17:00時。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系統(tǒng)填報。登錄139.215.206.99:84/ 填報信息(未注冊用戶先進行企業(yè)注冊,注冊時上傳營業(yè)執(zhí)照和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1)按要求填寫產品名稱、產品型號、功率、擬投分檔名稱、銷售指導價、歸檔參數(填寫主要參數)、配置參數(填寫詳細參數)、發(fā)動機信息(填寫電動機相關信息)、證書類型(選推廣鑒定證書)、證書有效截止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0日)、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參數頁、檢驗報告欄。

  (2)推廣鑒定證書掃描頁、品目歸屬掃描頁和推廣鑒定報告欄填寫“詳見其它欄”的文字掃描頁,不作為分檔依據。

  (3)生產企業(yè)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網上標準信息平臺上的截圖);ISO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文件(原件拍攝正照);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網上標準信息平臺上的截圖);生產企業(yè)產品標準及標準備案并發(fā)布的證明材料(網上標準信息平臺上截圖);生產企業(yè)智能化管控平臺相關材料(加蓋企業(yè)印章的原件);接入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tǒng)證明材料(加蓋企業(yè)印章的復印件);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資質的證明材料;固定組裝生產線及產品出廠檢驗設備和相應的維護保護機制的證明材料;具備農用航空器自主研發(fā)能力的相關證明(專利證書);在吉林省的售后服務中心建設情況以及企業(yè)提供的其它有關材料。按紙質材料裝訂順序形成一個PDF文檔,在“其它”欄上傳。

  (4)在“產品圖片”欄上傳整機照片,前面、后面、左右側面各1張(其中,正面偏左為45度角照片)。

  (5)在“銘牌照片”欄上傳1張連同機具安裝部位一起拍攝的銘牌圖片(銘牌參數清晰可辨)。

  部分文件超過一頁無法上傳的,請合并成一張圖片上傳,上傳的所有圖片要求文字清晰,圖片像素為100k以上500k以下。

  2.材料報送。材料以郵寄(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的方式報送,報送的材料包括:企業(yè)投檔申請、生產企業(yè)承諾書、企業(yè)基本情況、產品基本情況、資質條件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在申報截止日期內有效)、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格式見附件。

  (二)材料審核

  省農業(yè)農村廳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yè)填報的系統(tǒng)資料和報送的紙質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三)產品公示與導入系統(tǒng)

  省農業(yè)農村廳對材料審核和演示評價通過的產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導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進行補貼操作。

  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yè)通過網上自主投檔方式進行。投檔請登錄“2019年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系統(tǒng)”操作(網址:http://139.215.206.99:84)。按照《吉林省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申報書》(詳見附件)內容和要求上傳相關資料,同時要提供紙質材料(一式二份,膠裝,每個型號單獨裝訂成冊),并于2019年9月12日17:00前將材料郵寄至吉林省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局。

  四、投檔要求

  (一)所有投檔產品,都需通過“2019年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系統(tǒng)”進行投檔,不單獨受理紙質方式投檔。

  (二)投檔申報書、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選擇符合要求的機具,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等,經其確認無誤后投送。

  (三)投送產品符合條件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通過并注明理由。

  (四)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產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吉林省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投檔企業(yè)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意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原申報信息、補充資料等進行復核,確屬審核結果有誤的予以更正。

  五、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吉林省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局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大街1486號

  郵編:130051

  投檔政策咨詢電話:0431-88906325,聯系人:林博

  投檔技術咨詢電話:0431-88906324,聯系人:曹殿廣

  附件:吉林省2019年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申報書

  吉林省農業(yè)農村廳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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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jlnongj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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