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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

作者:湖南省農機局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7年12月04日 收藏

  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歸檔評審情況公示

  近日,我局組織相關專家對企業(yè)報送的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進行了評審,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并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公示期自2017年12月4日起至12月8日止。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反饋。所反映的問題應客觀、實事求是。反饋材料應注明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批次共有4個產品申報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經評審,3個產品不符合要求,不予歸檔;1個產品完全符合要求,予以歸檔。

  3.相關企業(yè)請在公示期結束后,登錄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正式版)首頁(http://xt.hnnjgzbt.com/)填寫和提交有關信息。詳細操作流程參照《關于領取湖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登陸賬號并錄入產品信息的通知》(湘農機產函〔2016〕13號)。

  4.請相關企業(yè)認真核對補貼產品歸檔數據,如發(fā)現補貼比例畸高等異常情況,應主動報告省局。對于遲報、瞞報、漏報以圖不當獲利的,省局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聯系人:黃林;聯系電話:0731-85066278(兼?zhèn)髡?;郵箱:hnnjcyb@126.com;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號省農機局產業(yè)辦316室;郵編:410015。

  附件: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信息表

  2017年12月4日


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

  湘農機產發(fā)〔2017〕61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局(農業(yè)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39號)精神,為充分發(fā)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速農機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機局、省財政廳制訂了《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農機局、省財政廳聯系。

  附件: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

  湖南省農業(yè)機械管理局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3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在全省開展2017年(第二期)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制訂本方案。

  一、補貼機具范圍和條件

  (一)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品目范圍為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fā)酵裝置、化肥同步深施機、大型工廠化育秧設備,面向全國企業(yè)自愿申報。

  (二)機具申請新產品試點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y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

  2、擁有實用新型、整機發(fā)明專利文件或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證明;

  3、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定型證明文件或安全性檢查合格證明;

  4、產品標準的先進性評價情況:企業(yè)產品標準已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建立的企業(yè)產品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或具有省級以上農業(yè)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出具的先進性評價報告或提供其他可證明企業(yè)產品標準先進性材料;

  5、2017年9月30日前在我省2個縣市區(qū)現場演示,獲得所在市州、縣市區(qū)農機部門的認可與推薦。在我省有銷售補貼記錄的產品,可不進行現場演示評價。

  二、補貼標準

  (一)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fā)酵裝置。批處理時間≤24h,批處理量≥2t的制肥機,補貼50000元/臺(套)。

  (二)施肥機。行數≥6行的化肥同步深施機,補貼9000元/臺。

  (三)工廠化育秧設備。批次育秧盤數量在500盤-3000盤的工廠化育秧設備,補貼27000元/臺(套);批次育秧盤數量在3000盤以上的工廠化育秧設備,補貼80000元/臺(套)。

  三、補貼對象

  大型工廠化育秧設備補貼試點補貼對象僅面向全省范圍內直接從事農業(yè)生產的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含合作社和涉農企業(yè)等);其他新產品補貼試點補貼對象為全省范圍內直接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個人(含農牧漁民、居民)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含合作社和涉農企業(yè)等)。

  四、實施時間和補貼額度控制

  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fā)酵裝置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時間為201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化肥同步深施機、大型工廠化育秧設備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時間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縣市區(qū)按照通過審核的申請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審批結算補貼資金。全省補貼資金總額2000萬元,用完為止。

  五、補貼申辦流程

  (一)產品申報審批

  按照產品現場演示、企業(yè)自主申報、省級研究審定的程序進行產品申報審批。申報企業(yè)對其提供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申報審批具體程序和要求見申報指南,申報指南載于湖南省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下載中心。在第一期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中歸檔的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fā)酵裝置產品和在省級先進適用產品購置補貼中歸檔的化肥同步深施機、大型工廠化育秧設備產品,直接納入本期試點產品范圍。

  (二)補貼申辦程序

  1、申請購機。申請補貼人到戶口所在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受理點(以下簡稱“補貼受理點”)將申請信息錄入補貼信息系統,打印《申請表》。個人申請同一品目補貼機具限額1臺,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申請同一品目補貼機具限額3臺。打印《申請表》后3日內,申請人可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商購機。

  2、申辦補貼。申請補貼人在購機后5日內帶所購機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購機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惠農補貼“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到“補貼受理點”申請辦理補貼手續(xù)。“補貼受理點”審核資料,受理補貼申請,錄入相關信息。

  3、機具核實。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要在申請人購機1個月后對補貼機具實地逐臺復核,確認機具購買真實、符合條件、投入使用,方可結算。

  凡已獲省財政農機購置補貼的新產品試點機具,不再重復享受中央財政補貼。

  其他程序和要求參照《湖南省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關于調整《湖南省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部分內容的通知》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1、獲得農機新產品補貼須由購機者提出申請。購機者對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試點產品產銷企業(yè)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應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且其性能達到企業(yè)承諾的指定標準,售后服務等符合相關規(guī)定。

  3、試點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試點產品的資格因生產或經銷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被農機管理部門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其生產或經銷企業(yè)自行承擔。

  4、加強全程監(jiān)督管理,將新產品補貼試點工作列入市州、縣市區(qū)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考核內容,及時掌握新產品補貼資金使用、補貼政策落實進展情況,客觀評價實施成效,并根據評價結果對試點工作進行實時調控。

  試點結束后,本實施方案即行廢止。


  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公示

  發(fā)布日期:2017-09-07來源:湖南省農機局內容字號:大中小.2017年全國各省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可在農機360網補貼查詢系統點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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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39號)精神,經研究,現將《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年9月7日起至9月11日止。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反饋,所反映的問題應客觀、實事求是。反饋材料應注明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單位需加蓋公章。

  聯系人:黃林

  電話(傳真):0731-85066278

  郵箱:hnnjcyb@126.com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芙蓉中路二段166號省農機局產業(yè)辦316室,郵編:410015。

  附件: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點擊下載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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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nn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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