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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于做好2011年農機補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作者:甘肅省農業(yè)機械管理局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28日 收藏

甘農機計函〔2011〕16號

各市州、縣區(qū)農機(農牧)局,農墾農場、農機補貼產品供貨企業(yè):

  為進一步規(guī)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工作,明確責任,我局根據近年來全省農機補貼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結合今年農業(yè)部、財政部和省上的要求,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度信息報送。各地要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zhí)行進度及信息報送工作,繼續(xù)實行補貼工作進度半月報和信息周報制度,由市(州)農機部門匯總上報省局。工作簡報每周五12點前,補貼進度表于每月14日和29日上報;半年和全年補貼工作總結分別于6月15日和11月20日前上報,總結中應當包括市、縣財政安排的補貼資金執(zhí)行情況。

  省局將對各市州的農機補貼進度半月報和工作簡報進行記錄統(tǒng)計,對于不按時上報的給予通報批評。各市州也要做好相關統(tǒng)計,對于不上報信息數據和工作進展簡報的,建議在下年度資金分配上進行調減。(進度表見附件1)

  二、補貼機具信息資料采集和網上報送的管理工作。各縣(市、區(qū)、農場)和供貨企業(yè)(經銷商、生產企業(yè))要充分認識到補貼檔案信息的重要性和嚴密性,切實做好管理系統(tǒng)補貼信息錄入的管理和審查工作,明確一名信息審查責任人,從源頭上把好補貼機具檔案錄入關和核實關,在上報前對錄入的購機者姓名、身份證號碼、申請補貼機型、生產廠家要進行逐一檢查核對,系統(tǒng)內上傳的身份證掃描件、發(fā)票掃描件等圖片信息要清晰明了并保證與信息資料相一致。確保系統(tǒng)內補貼信息準確有效,避免因錄入錯誤給后期管理和核實工作帶來問題。各縣區(qū)及農場要于6月10日前將信息審查責任人與操作員(至少1名)名單報省局備案。

  三、補貼機具質量投訴記錄和總結上報。各縣區(qū)必須向社會公布農機質量監(jiān)督投訴電話,認真做好補貼機具質量投訴受理和記錄工作,認真受理群眾關于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信訪和投訴舉報,從舉報中發(fā)現苗頭性、普遍性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要按照《關于啟動全省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月報工作的通知》(甘農機〔2005〕41號)要求,做好補貼機具質量投訴月報和年終總結工作。各縣區(qū)和供貨企業(yè)都要做好國家補貼機具的質量投訴記錄,不論問題大小,均需認真記錄投訴者姓名、時間、機型等,必須做到有據可查。

  四、農機與財政部門密切協(xié)作。今年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系統(tǒng)中要求縣級農機和財政部門更加緊密地配合,落實好農機補貼政策。農機部門要主動與財政部門協(xié)商農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蓋章等合作事項,所有關于農機補貼的操作程序、辦理時間、督查核實等都要通過協(xié)商予以確定,既要方便農民又不能流于形式。農機部門要主動向財政部門提供農機補貼信息系統(tǒng)用戶名和密碼,教授瀏覽查詢方法,使財政部門隨時掌握和了解本地農機補貼工作進展整體情況。

  五、機具落實情況核實。今年省局將堅持機具落實情況電話抽查制度。對于抽查中購機人信息失真、機具信息有誤的,省局發(fā)出信息核實通知書,并暫停結算供貨企業(yè)當期申報的補貼資金。該通知書要求的核查內容應由機具所在縣區(qū)農機部門與供貨企業(yè)共同完成,以書面形式反饋省局。經二次電話抽查無誤后,方可結算供貨企業(yè)當期申報的補貼資金。如果二次出現問題,省上將追究縣區(qū)和供貨企業(yè)的責任。

  六、落實年度農機補貼工作經費。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甘財農〔2011〕52號)中明確規(guī)定:為保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各市州、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應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經費,對開展政策宣傳、公示、建立信息檔案、購機補貼網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給予保證,實現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網絡化,提高管理服務效率。各級農機部門要積極爭取工作經費,保證農機補貼各項工作順利實施。省上將各市縣工作經費落實情況作為檢查的一個重點進行督查。

  七、補貼資金結算資料。供貨企業(yè)申請結算補貼資金時還需要提供以下補貼系統(tǒng)打印的紙質材料: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縣區(qū)農機和財政部門蓋章)、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歸檔表(含購機農民身份證和全額購機發(fā)票掃描件等)、申請結算補貼機具匯總表、分縣補貼機具結算明細表、結算申請報告各一份(通知書及歸檔表格式見附件2)。以上材料原件導出打印時刪除市、縣地方財政補貼資金信息,只保留中央、省級財政補貼資金數額及相關信息,經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核實蓋章后報省局審核,省局核實無誤后出具結算確認清單,報省財政廳農業(yè)處、采購辦、國庫支付中心三個職能處室結算補貼資金。

  八、農機補貼產品目錄及工作手冊。今年的農機補貼產品目錄及補充目錄只印發(fā)各級農機管理部門,不再向供貨企業(yè)提供,請各生產和經銷企業(yè)通過“甘肅農機化信息網”下載。各縣區(qū)要及時、準確公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操作辦法、年度補貼產品目錄、補貼機具經銷商名單、補貼受益對象信息、所購補貼機具及補貼額、補貼資金使用進度、補貼工作受理機構等信息,充分保障農民購機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要將農機補貼產品目錄、工作流程、產品經銷企業(yè)、受益農民情況等全面公開,真正做到陽光操作。

  九、補貼政策與信息的發(fā)布。隨著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的發(fā)展,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方面的通知、規(guī)定、信息等均通過“甘肅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發(fā)布。各地務必要特別注重“甘肅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的內容更新,及時掌握省上的要求和相關信息。因自身原因耽誤的工作,由自己承擔責任。

  十、做好補貼工作檔案。各縣區(qū)和農場要將各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的所有檔案材料分年度裝訂,按照不同機具類別一戶一套的模式,一份不漏地歸檔管理。要以標準檔案的方法進行有效管理,做到完整齊備。

  各生產和經銷企業(yè)要建立健全補貼產品臺帳,對補貼產品的進項、入庫、出庫銷售、補貼資金結算等要有明細帳目,做到內容真實、正確無誤。

  十一、提高警惕嚴防欺詐。近年來,以種種名義出現的形形色色商業(yè)欺詐現象屢有發(fā)生。省局多次通過會議、培訓、網站申明等形式,明確“凡借上級、省局及內部某人名義,請求或要求各級農機部門及生產企業(yè)、經銷商購買書籍、禮品等的電話、傳真、郵件等等,均屬商業(yè)欺詐行為,遇此當立即報警”。省局再次鄭重申明:我局從未以任何名義向各縣區(qū)、各供貨企業(yè)提出推銷產品及服務等相關要求。因此而發(fā)生的上當受騙造成財產等損失的,一切后果自負。

  附件:

  1、補貼進度半月統(tǒng)計表

  2、結算補貼資金所需表格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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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m.markaito.com/
  • 劉華林
    發(fā)布于2011-08-05 17:50
    我想問一下我2011年3月份買的時風250,買時說是有補貼,7月24號通知說8月5號領補貼3000元,可是今天去領錢又說補貼取消了,是省上取消的,我想問是不是真的取消了,我是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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