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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0年農機補貼資金結算掃尾工作的通知
湘農機計函〔2011〕10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2010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成效良好,大部分縣市區(qū)提前一個季度完成了年度補貼資金指標。2011年,我省將全面啟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軟件系統(tǒng)。為實現2010年與2011年購機補貼政策實施的平穩(wěn)過渡,經研究,決定對2010年已按補貼政策銷售未結算的機具進行一次結算?,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機具結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
二、此次結算的資金占各縣市區(qū)2011年第一批購機補貼資金額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局主要負責人要對資金結算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督促結算審核人員實事求是做好補貼資金結算的有關工作,重點審核補貼機具是否真實、補貼程序是否規(guī)范、補貼手續(xù)是否齊全、補貼資料是否完整,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套取資金,不得乘結算申報之機向生產企業(yè)和經銷商索、拿、卡、要。
三、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要認真填報《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匯總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明細表(第四次)》(見附件1、2,Excel格式),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聯合出具結算確認函(農機、財政兩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確認),于2月22日前報市州農機局。逾期未報的,不再另行安排結算。
四、各市州農機局要對所轄項目縣上報的結算資金進行復核、匯總,核查無誤后填寫本市州《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匯總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表(第四次)》,經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于2月28日前報省局購機補貼辦公室(附電子文檔或發(fā)送電子郵件,原件需郵寄)。
五、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必須一并上報行駛證復印件,作為資金結算審核的依據。
六、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yè)要與各縣市區(qū)和市州農機局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填寫本企業(yè)《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匯總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表(第四次)》,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于3月10日-3月20日派員送達省局購機補貼辦公室,逾期不辦理者視為放棄資金結算。
七、省局將對市、縣上報的結算信息進行重點抽查,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虛套補貼資金等行為,將取消其購機補貼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聯系人:張果、周昕
電話:0731-85506357(傳真)
E-mail:yb1113@sina.com
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號湖南省農機局320室
郵編:410015
附件:1、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匯總表(第四次)2、湖南省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明細表(第四次)
二О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 游客發(fā)布于2011-02-17 10:27為什么附件下載不下來啊